讀《閨律)六


篇六:

   《闺律》凡男子外间有事,不能陪侍闺人,一日须至闺中起居数次。违者照无故不朝参公座例,笞四十,拘禁内房一个月。

 判曰:影隔罘罳,已等山遥水远。身逾闺闼,便同雁杳鱼沉。既违共食之常,兼失问安之礼。纵谈有客,难教鹦母呼君。独绣无人,只剩狸奴伴我。可惜香围翠幕,蜂惯离衙。缘何灯灺银红,燕才归垒。比拟朝参之失,允符吏议之公。加以拘挛,申明法度。
 
  判词释曰:近在咫尺呀,闺人我却如山长水远,身陷闺房呀,你却如燕南归鱼潜底。你不与闺人共餐,又不来问安。即使你前堂待客,我却难叫鹦鹉传舌。冷落的奴家呀,我只有猫儿陪伴。看掌灯时分你才姗姗归来。比附你个不参拜领导之罪,让你拖延!让你托词!抽你四十鞭子,一个月内只须你陪伴闺人我在绣楼。
   
 叹可见:妇人呀,你太矫情,既没寻柳问花,也未引蜂招蝶,不过是拖延了一些时间。。。。。。难不知再好吃的饭也不能天天吃呀?一个月呀,我怎么熬过去?
   
    问世间只有望夫台盼君归,更有孟姜哭长城。何处见男子情深意重?知足吧哥们!情爱重于山。